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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溧水区“十三五”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17-05-15 来源:jks 作者: 浏览:844 ]
关于开展溧水区“十三五”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活动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内涵,深化课程改革,鼓励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本课程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发、开设、开好校本课程,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溧水区“十三五”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标准
1.校本课程能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关注学生差异性,发展学生学习兴趣特长,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2.有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课程实施方案、形成课程纲要以及配套的课程资源(如教材等)。
3.做好学情、课程资源情况分析,校本课程开发能以学生发展需求为本,课程实施中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效果显著,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很好的影响。
二、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程序和办法
区教科室牵头组建评审小组按以下程序、办法评审(届时视申报情况):
1.听取学校、幼儿园陈述(开设校、园本课程的背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情况等)。
2.查阅校(园)本课程资料(教材、教案、作业,学生反馈信息)。
3.观摩校(园)本课程教学实录片断。
4.问卷调查校(园)本课程实施情况和效果。
5.评委提问,陈述人答辩。
6.确定获奖等第,区教育局表彰、奖励。
三、表彰
本次评比活动设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上报材料时间
请各学校、幼儿园积极申报,并将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申报表(见附件)和有关佐证资料(1. 教材或教案,也可为多媒体课件,网络教材;2. 典型教案,教学录像或教学图片;3. 学生作业及评价反馈信息;4.其它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装入档案袋中,申报表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于2017年6月21日当天报送到溧水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逾期将不受理。
五、组织评比时间另定。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溧水区“十三五”精品校(园)本课程评比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