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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市、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17-09-01 来源:jks 作者: 浏览:1987 ]
关于组织2017年度市、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2017年度市、区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内容要求
(1)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思考;
(2)关于课程改革及课程建设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2.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教学随笔。
3.写作要求
(1)教育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表达生动;
(3)教育论文一般不超过6000字。
4.文本的要求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教育论文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5.注意事项
(1)市教科所、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参评论文尚未发表或获奖;
(3)论文作者只限一人;
(4)市论文每位老师只可参评一篇,区论文可以参评两篇(非同一学科的)。
二、论文分类
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教育论文分为以下30类:课程建设、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论文均包括在内)。
三、论文的征收
考虑到我区目前还有部分教师不擅长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提交,所以,本次论文征收分为两类情况进行,
第一类情况:参加市级论文评选的教师,需于9月20日——10月10日进行网上申报论文(开通时间:9月20日0点至10月10日24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市教科所网上“”。此期间没能网上成功提交的论文,将无法参加市级论文评选)。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附件2),于10月12日将目录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论文进行评选,根据市教科所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到市里参评。
第二类情况:没能按时网上提交的教师,以及不愿参加市级论文评选的教师,均可上报纸质论文参加区级论文评选。参评教师需填写《溧水区教育教学论文参评申报表》(附件3),装订在论文首页,一式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接在附件2的目录后面,不填编号和身份证号),于10月12日将目录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论文进行区级评选。
四、另外填写时请注意:
1.电子目录的“编号”和“身份证号”的信息会直接影响市级文章的网上评审,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教师在填写论文封面的“论文学科”一栏,学校教科室在填写电子目录“学科”一栏时,请严格按照“30类”进行填写,并保持一致。
五、补充说明
1.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1)首先学校要组织初评;(2)所有单位报送给区教科室的教育论文的数量不得突破区教科室所给的上限总数(上限总数见附件4),若突破,超过的部分(根据学校所报送的目录排序计算)不予评奖。
2.区级参评的文章同一人最多可交两篇,且是非同一学科的。
3.同一篇文章不可以交来两份(既有市级参评的封面,又有区级参评的封面)。
4.推荐到市里参评的文章若获市三等奖或没获奖,不再补办区一等奖证书。
附件1:论文评审标准.doc
附件2: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xls
附件3:溧水区教育教学论文参评申报表.doc
附件4:各单位论文上报限数.doc
溧水区教育局教科室
2017年9月1日